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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雅雯媽媽
圖/活動照片



從沒想過十年的婚姻生活會走上這一步,在先生的施暴下我匆然的離開了那個家,心理的傷與想念孩子的心,讓我覺得好累,但在我失望之餘,這時保護令核發下來了,並裁定我能探視小孩。

時間過的好快,從我進入向晴中心的那一天起至今已今一年多了,回想起那一天,帶著法院裁定探視小孩的公文,來到了中心,原以為可以看到小孩了,但在詢問與社工人員的解說下才知道,要向社會局提出申請,並在向晴中心的協助下,短時間內達成協議,且於每周六上午經由社工人員協助監督下進行探視會面。

再次的來到中心,是我開始跟小孩會見的第一次,雖然準備了好多他們喜愛的零食與玩具,或許是相隔數月,期待跟他們再次的互動,但卻有股莫名的害怕不知該如何面對他們。但說也奇怪再看到他們時,就煙消雲散了,雖然跟他們有互動,可是卻感覺到孩子心中似乎有一道防線,他們好像有好多話想說,但卻都欲言又止,而我也就暫時不想打破沙鍋問到底了,只想他們能快樂就好了。

爾後他們知道會有固定的會面,很期待、但也害怕這個會面會結束不再進行,這時我給了保證,所以接下來就都已預約下次他們想吃什麼、想要什麼,而答應承諾,至少這樣能讓他們安心。

在探視的過程中,我跟孩子的互動已漸漸好轉,曾經試探了那道防線,原來在他們心中,害怕著爸爸跟媽媽吵架,所以他們不希望媽媽回家,才不會又受傷了。可是他們又好想媽媽,只能期待每週六的會面,聽到這心已酸了,我能為孩子做些什麼?

之後再透過向晴中心社工人員的幫忙與先生溝通,我們協商讓孩子於寒假時回媽媽家過,當然這個決定是在確定了的時候才告訴孩子的,才不給了他們期待卻落空了。當他們知道時,那種喜悅是無法言語的,後來也又透過了中心的協商,跟先生結束了婚姻,並有了固定的探視時間。

雖然最終的結果是結束了,但孩子是無辜的,不管是誰都不能剝奪了他們的權利,也應讓孩子感覺,就算爸爸和媽媽沒住在一起,我們都是愛你的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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