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保障民眾乘車安全,2月1日起,全台將實施汽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規定。

交通部表示,全國各警政單位從2月1日起將連續3天大執法,希望民眾建立後座乘客須繫安全帶的正確觀念。

如果在一般道路,12歲以上乘客沒有繫安全帶,將處新台幣1,500元罰款;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,將處以3,000到6,000元不等的罰款。

交通部表示,總統已在民國100年5月11日公布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31條有關小型車後座乘客應繫安全帶的規定;12歲以上的乘客如果違規,在平面道路罰鍰新台幣1,500元,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規罰鍰3,000元到6,000元,而4到12歲,或18公斤到36公斤兒童,將到8月1日起再開罰,所以家長應該在小型車後座安裝安全座椅,或增高型坐墊,確保學、幼童的安全。

而民眾如果搭乘計程車,計程車駕駛必須提醒後座乘客繫安全帶,如果駕駛沒有告知,將對駕駛開罰;不過,如果計程車司機已經告知,乘客還是沒有繫安全帶,則會開罰乘客。

交通部指出,依過去研究分析顯示,交通事故中未繫安全帶致死率約為繫安全帶的3.6倍,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死亡率為有繫安全帶的2.7倍。

交通部表示,乘坐汽車繫妥安全帶,行車時萬一發生碰撞等事故,可以降低傷害程度,減少車禍死傷人數,為了乘車安全,民眾應多重視行車安全及養成乘車即繫安全帶的習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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