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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中心為鼓勵單親家長於日常生活中拓展家庭支持網絡、透過家庭聚會或出遊方式,累積個人在問題因應上之能力與資源、培養單親家庭發揮自助助人之精神,特訂定此服務。



實施對象
設籍或居住台中市之單親家庭



社團實施期間:
97年1月至10月



社團成立辦法
(一) 社團家庭數:由設籍或居住台中市之單親家庭3家以上發起
   以及為鼓勵家庭外人際互動之拓展,家庭組成數中,親戚比例不得超過半數。
(二) 申請時間:不限
(三) 申請流程:





  1. 填妥必備資料:(1)社團成立申請表、(2)加入社團申請表 (三家以上)。


  2. 繳交必備資料至向晴中心。


  3. 經由向晴中心審核通過,社團即成立。




社團招募/聚會辦法
(一)社團可透過向晴公佈欄張貼招募訊息
   亦或於向晴活動中預約時間招募成員。
(二)社團聚會最少一年三次,若無達三次之社團,則不予以補助。
(三)社團聚會地點、形式、人數等皆由社團自行討論、接洽與決定,
   中心不協助決定。



加入社團辦法
(一) 若欲加入已成立社團,需先與社團負責人聯繫
   表達個人期待加入社團之意願。
(二) 填寫「加入社團申請表」及檢附文件,並請社團負責人簽章。
(三) 將申請表與檢附文件交予向晴中心,簽訂「社團契約書」即可完成手續。



社團補助標準
(一)單親家庭社團活動經費補助內容,各社團一年以24次聚會為上限。
(二)每次補助金額為以人數計算,家長補助100元的餐費及材料費
   未成年子女則補助50元的餐費,已滿18歲子女則不補助。
(三)各社團非經許可,不得藉任何名義向外勸募或接受私人之贊助。
(四)若社團聚會為參與其他單位所辦理之活動,則不為中心補助之標準。
(五)在社團請款運作過程中,經中心查證有不妥之事件
   本中心保有不予補助之權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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